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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规模以下的畜禽养殖户违法排放粪污是否由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
长春市所属的农村畜禽养殖户,也就是人们平常所说的散养户违法偷排粪污是否由属地的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监督管理?造成环境污染问题比较严重的情况下由什么部门进行调查、执法和处罚。请按照现行的环保基本法、专门法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精神或具体条款给予详细解答,对给出的解答请详细说明法律依据。谢谢。
2024-06-22 16:45:03
市生态环境回复: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根据《长春市农村环境治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应由属地政府管理,建议您向属地政府进行反映。
2024-06-23 13:3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