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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

    主题: 街边商铺露天办席后乱倒油污垃圾致周边蝇患及空气污染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保合垄上公元D区周边的商户,此次向您反馈的是关于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保合垄上公元D区楼下商铺出租承接酒席所引发一系列环境问题,这些问题已严重影响到周边商户、居民及学校的正常经营和生活环境,希望能得到贵单位的重视并妥善解决。
    近期,保合垄上公元D区街边商铺被出租用于承接酒席。这些商铺在门前露天设置宴席场地,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人的办席需求,但宴席结束后产生的问题却让我们苦不堪言。​
    酒席结束后,大量的油污和垃圾被随意倾倒在商铺门前的市政路面上。原本干净整洁的路面被厚厚的油污沾染,不仅影响了街道的整体美观,而且经过车辆碾压和行人踩踏后,油污扩散得更广,清理起来十分困难。久而久之,这些油污散发出难闻的气味,使得周边空气变得污浊不堪,我们商户在店内即使紧闭门窗,也能闻到阵阵异味,严重影响了店内的经营环境和顾客的消费体验。​
    更令人困扰的是,由于这些油污和垃圾的存在,大量苍蝇在此繁殖聚集。这些苍蝇不仅在室外盘旋,还通过门窗缝隙等进入我们周边商户的室内,成群的苍蝇在店内飞舞,落在商品和桌椅上,给我们的商品卫生和顾客的用餐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许多顾客因为店内苍蝇过多而选择离开,导致我们的生意受到了很大影响。​
    我们理解商铺出租承接酒席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需求,但这种以牺牲周边环境和其他商户利益为代价的经营方式显然是不可取的。为了改善周边的环境质量,保障我们商户的正常经营,我们恳请相关管理部门能够采取有效措施:一方面,加强对这些承接酒席商铺的监管,要求其在宴席结束后及时、彻底地清理门前的油污和垃圾,规范垃圾倾倒行为;另一方面,对违规倾倒垃圾、污染环境的商铺进行严肃处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我们相信,在贵单位重视和管理下,这些问题一定能够得到妥善解决,我们周边的经营和生活环境也能恢复往日的整洁与清新。​
    2025-08-15 09:30:54
    市生态环境局回复,您好。你反映的餐饮油烟问题不在生态环境局管辖范围,根据《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依法行使城市建成区内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受理与上述行政执法相关信访举报。此案件应由城市管理部门监管,建议您向城市管理部门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