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吉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对《长春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进行动态调整,新增符合纳入条件的企业,移出主体注销、不符合《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定的企业,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日-7月10日
举报电话:0431-85378620
编辑:蔡露露 复审:李春晖 终审:赵占春
附件:
长春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5).docx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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