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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解读

时间: 2014-06-10 14:5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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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于何时颁布?
2003年6月国务院第380号令公布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该条例共七章五十七条。
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是根据那部法律制定的?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的。
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所称的医疗废物是指什么?
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危害性的废物。
四、《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适用于哪些活动
该条例适用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
五、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该是谁?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六、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什么有效措施?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同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 
七、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如何处理?
应使用双层专用包装物,及时密封。    
八、国家《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将医疗废物分几类?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将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等五类。
九、废弃的汞温度计属于哪类医疗废物
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废弃的汞温度计属于化学性废物。
十、使用后的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是否属于医疗废物?
根据国家卫生部卫办医发[2005]292号《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十一、《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中规定,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应是什么颜色?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颜色为黄色,包装袋上应印制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如盛装感染性废物,应在包装袋上加注“感染性废物”字样。
十二、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暂贮存设施、设备有哪些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十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对医疗废物的处置有哪些规定?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十四、创建医疗废物综合管理示范城市的目的是什么?
该项目是由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和环境保护部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办公室联合开发的,主要针对医疗废物产生、分类、包装、收运、处理和处置等全生命周期,全面促进最佳可行技术和最佳实践(BAT/BEP)示范和推广,推进医疗废物减量化和无害化进程,提升管理和技术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产生的二噁英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保护人类健康。
十五、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哪一条款与危险废物相关?  
2013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1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7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第二款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