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组织开展“核安全法实施年”活动

时间: 2018-06-01 10:44 来源: 长春市核与辐射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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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新要求,切实组织好我市“核安全法实施年” 活动,保障环境安全。市环保局制定印发了《长春市环境保护局核安全法实施年工作方案》,从2018年6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开展核安全法实施年专题活动。
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六.五环境日活动,市环保局将集中开展核安全普法宣贯,通过展板讲解、现场解答,发放核安全知识手册等宣传品,有效宣传国家的核安全观和《核安全法》。市环保宣传中心将采取核安全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方式全面提升公众知法、懂法和用法意识,增强公众对核安全的信心;市核与辐射监督管理站将加强培训,面向核与辐射监管执法人员,适时举办培训班,强化监管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通过专题活动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核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我市核与辐射规范化监管能力,加大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促进社会公众全面知法拥法,推动各相关单位遵循确保安全的方针,全面提升法律意识,切实履行法定义务,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被监管单位的守法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严控各类安全风险,确保辖区核与辐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