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保障辖区生态环境安全,近期,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市分局开展机动车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和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以法治化、规范化手段推动了行业污染防治和绿色转型。
明确整治目标,压实主体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吉林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本次整治行动重点是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不达标问题,部分企业未建设合规贮存间、未签订危废处置合同,存在环境风险隐患,以及部分机动车涂装企业设备密闭性不足、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或运行异常,导致污染物无序排放。
细化整改要求,强化技术规范
本次整治行动要求产废单位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危废贮存间建设并签订处置合同,贮存间建设应满足防渗、防泄漏、分区存放等9项技术要求,同步完善台账记录与警示标识,严禁委托无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机动车涂装企业应强化密闭作业,喷漆、烘干工序须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并配套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设施。未安装治污设施的企业务于6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并确保稳定运行,已安装但设施异常的企业应于5月31日前完成整改。
分步推进整治,严格执法问责
本次整治行动分阶段推进,相关企业对照标准全面排查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落实;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对逾期未整改或敷衍应付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业整顿、行政处罚等措施,并向榆树市政府提报处理意见,坚决杜绝“表面整改”。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74家,发现问题7个,整改完成7个。
此次专项整治既是落实环保法规的刚性要求,也是推动行业绿色升级的重要契机,通过强化执法监管与政策引导,推动企业主动履行环保主体责任,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共同守护蓝天碧水,为榆树市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能。
编辑:蔡露露 复审:付朝臣 终审:李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