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保障人居环境安全,确保土地开发利用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2023年新春伊始,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公主岭市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4块建设用地进行专家评审。
与会专家对4个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修改意见。
下一步,公主岭市分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合理规划污染地块用途,对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市生态环境局公主岭市分局、公主岭市自然资源局、各地块的评审申请人(土地使用权人)、报告编制单位、监测单位相关人员参加评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