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污染防治 | 危险废物监管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的有关规定,市环保局编制了《长春市2017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现予发布。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