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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整治固废管理乱象防控工业垃圾“上山下乡”

时间: 2019-08-07 12:20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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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防控工业垃圾“上山下乡”,规避环境安全风险隐患,结合我市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整治百日行动,市生态环境局从8月起在全市范围开展固废领域管理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围绕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关键环节,从根本上治理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非法倾倒丢弃、非法跨界转移、向农村转嫁恶意掩埋等影响恶劣的各种乱象,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8月开始至11月末结束,分排查摸底、问题整改、督查总结三个阶段进行。结合工作实际,市生态环境局制发了《关于整治固体废物管理乱象遏制工业垃圾“上山下乡”的工作方案》(长环管〔2019〕43号),着重抓好两个监管环节。一是从源头抓精细化管控。从摸清固废废源底数、健全管理台账入手,重点对辖区尾矿、冶炼矿渣、煤矸石、粉煤灰、污泥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等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情况进行排查。严格规范工业固废申报登记、运输转运、利用处置、污染防治,从源头控制工业垃圾“上山下乡”,杜绝污染转移转嫁;二是从末端抓常态化高压严管。突出以沿江、沿河、沿湖、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城镇周边、城乡结合部、远离村庄的边沟坑塘,工矿废弃场地、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等为重点点位,以化工、金属表面处理、矿山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垃圾及污水处理、危险废物处置等为重点行业,全面排查掌握固体废物管理存在的乱象问题和环境风险点,摸清非法收购、倒卖、转移、倾倒和掩埋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线索。针对涉嫌环境刑事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按照查污染环境犯罪、查幕后“保护伞”、查失职渎职犯罪的“一案三查”原则,强化侦查攻坚,彻底追根溯源,重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全方位推进重点问题完成整改。

  该项行动的开展涉及2019年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专项考核指标任务,均将与年度工作考核挂钩,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勇于担当,守土有责,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进。要加强统筹协调,联控联动,建立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要扎扎实实治乱象、抓整改,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问题全部按期清零。要加大宣传造势,畅通投诉渠道,实行有奖举报,营造全民监督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