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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核查

时间: 2019-09-10 12:09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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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提升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落实好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度吉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方案》要求,日前,市生态环境局组成三个督查考核小组,赴15个县(市)区、开发区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市级督查考核。主要抽查考核全市重点产废单位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
  

        督查考核组采“一看、二对、三查、四走”的方式进行,从看环评报告掌握该公司危险废物初始数据,通过仔细核对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台账,了解实际情况,并重点检查危险废物转移去向、危险废物申报、管理计划、转移联单、应急预案和演练业务培训、委托监测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同时,深入到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产废车间、厂区重点角落及周边进行实地查看,查看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情况,了解固体废物收集、堆存、转运等环节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等要求,及时发现企业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整改要求

   

  截止目前,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危废管理中心督查考核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及产废单位80余家发现25家企业存在管理问题,大部分企业危险废物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管理台账不够规范;部分企业存在危险废物标识破损、不规范;个别企业存在物料与危废混放的现象;个别汽车四S店存在危险废物流失,没有做到全部委托规范化处置。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求辖区环境分局责令企业迅速进行整改严格按规范化管理制度整改和验收,明确整改时限,对整改不力的违法企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