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我局组织编制了《长春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可登录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hjj.changchun.gov.cn/ywdt/tzgg/)检索查阅。相关意见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公示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月16日—2025年2月14日,总计30天。
咨询电话:0431-85378211
电子邮箱:455693002@qq.com
通信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930号,长春市生态环境局,邮编130022(请注明“长春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16日
编辑:蔡露露 复审:赵欣颖 终审:李春晖
附件:
长春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