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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提高环境监察人员执法水平

时间: 2020-06-03 09:10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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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9日,长春市生态环境局聘请专家,举办了排污许可证后管理视频培训。长春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各县(市)区、开发区监察大队全体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对排污许可制改革目标、思路、原则、总体设计、制度改革等方面进行简要介绍;着重讲解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构进行排污许可证后管理需要检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明确对无证排污的、未按要求监测的、超标超总量或违法排放的、未公开或不如实公开信息的、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未变更或补办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法律依据。
  

 

  

  此次培训以宣贯《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吉林省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办法(试行)》为契机,旨在规范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推动排污许可证有效执行,实现全过程、多要素“一证式”环境管理,提高全市环境监察人员的执法水平。市生态环境局将结合排污许可证核发等工作的推进,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监管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