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春市排污费支出情况

时间: 2016-05-20 09:33 来源: 规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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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按照《长春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长府发〔2014〕7号)、《关于印发长春市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方案等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方案的通知》(长府办发〔2014〕20号)的安排部署,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积极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落实工作,起草并印发了《关于申报2015年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长环联〔2015〕5号)和《2015年长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组织相关单位和城区开展申报工作。年度排污费支出全部专项用于支持主要污染物减排、大气污染防治(生产和商用小锅炉淘汰补贴)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