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2014年环境统计年报及2015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联网直报基本工作要求保持不变,执行2014年环境统计年报报表制度,使用新版统计软件,请各部门做好相应更新工作。
二、报送及审核要求
必须使用环境保护部统一下发的软件填报、报送环境统计年报数据库,数据录入、汇总前须注意及时更新数据库管理软件。基表各项指标代码填写规范、准确,综表数据库完整且与基表保持一致。
(一)填报单位范围
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农业源、城镇生活源、机动车,以及实施污染物集中处置的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厂等。
(二)填报单位的筛选
1.重点调查工业企业
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的定义是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本地区(以区县为基本单位)全年排放总量(指该地区排污申报登记库中全部工业企业的排污量)的85%以上。
筛选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的原则为:(1)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及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满足定义要求。(2)有废水或废气重金属(砷、镉、铅、汞、六价铬或总铬)产生的、有危险废物产生的工业企业全部纳入。(3) 电力、水泥、造纸等行业企业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减排已做了全口径核算),国控企业全部纳入。(4)新增符合条件的企业(当年通过竣工验收的企业,以及由于各种原因未通过环保验收、但事实上已进入生产或试生产并有实际排污的新建、改扩建企业)。
2.农业源
包括种植业、水产养殖业和畜禽养殖业,以县(区)为基本单位进行调查。
3.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包括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
(三)报送内容
1.电子版数据库:所有基表和综表数据;
2.打印盖章签字的综表;
3.数据审核组织实施、审核方法、审核结果及逐条问题的说明;对“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对“十二五”环境统计业务系统使用问题总结及建议。
(四)加强审核
各部门要采取人工审核与软件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填报数据进行反复核实,并与上年度的数据进行认真比较,坚持实事求是,确保佐证资料详实,数据真实准确。
三、其他事项
(一)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布置开展相关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保质保量完成2014年环境统计工作,各地年报上报情况将纳入总量考核并予以通报。
(二)各地负责环统人员加入长春市环境统计QQ群(291631237)下载软件及相关要求。
(三)2015年1月31日前,报送年报数据电子版数据库,同时报送纸质版报表及卷内目录。
(四)市局预计3月初进行会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
总 量 处 孙 玲(环境管理报表)
市监测中心站 林 琳(工业企业报表)
市监测中心站 马 卓(集中式报表)
市监测中心站 孙宏政(农业源报表)
电话:8537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