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吉林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吉环监测字〔2022〕6号)要求,县级地表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一次,县级地下水水源地每半年监测一次。
一、监测情况
长春市共有6个县级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地表水水源地3个,分别为农安县两家子水库饮用水水源、榆树市城区松花江饮用水水源和公主岭市卡伦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下水水源地3个,分别为九台区苇子沟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九台区第二水源和双阳区齐家地下水饮用水水源。
本季度,3个地表水饮用水源开展了监测。
(一)监测点位
地表水水源: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
地下水水源:具备采样条件的,在抽水井采样。不具备采样条件的,在自来水厂的汇水区(加氯前)采样。
(二)监测项目
地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湖库型水源加测透明度和叶绿素a。
地下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39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表水水源: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地下水水源: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2022年4季度,全市监测的3个县级地表水饮用水源均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其中榆树市城区松花江饮用水水源为Ⅱ类水质,农安县两家子水库饮用水水源和公主岭市卡伦水库饮用水水源为Ⅲ类水质。
各水源水质状况的详细情况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