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2026年1季度)

时间: 2026-03-05 10:41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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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5年吉林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吉环监测字〔2025〕3号)要求,县级在用地表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一次,县级在用地下水水源地每半年监测一次,县级备用水源地每年监测一次。

  一、监测情况

  长春市共有8个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在用地表水水源地2个,分别为榆树市城区松花江饮用水水源和公主岭市卡伦水库饮用水水源;在用地下水水源地1个,为九台区苇子沟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备用水源地5个,分别为农安县两家子水库饮用水水源、九台区第二水源、双阳区齐家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德惠市朱家湾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和榆树市城区地下饮用水水源。

  九台区第二水源和榆树市城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已停止运行,不具备采样条件。

  本季度对2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水源地开展了监测。

  (一)监测点位

  地表水水源: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

  (二)监测项目

  地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湖库型水源加测透明度和叶绿素a。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表水水源: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2026年1季度,全市监测的2个县级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其中,榆树市城区松花江饮用水水源为Ⅱ类,水质优;公主岭市卡伦水库饮用水水源为Ⅲ类,水质良好。

  各水源水质状况的详细情况见附表。

  2026年3月3日

   

  

  


编辑:蔡露露 复审:李长磊 终审:赵占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