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时间: 2013-12-18 16:3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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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长春市空气环境污染以煤烟型污染和机动车排气污染并重的复合型污染为主,空气中首要污染物是可吸入颗粒物(PM10)。

   空气质量状况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年均值分别为0.0870.0300.044毫克/立方米。空气污染指数(API)年均值为69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

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年际对比             单位:mg/m3

主要污染物

PM10

SO2

NO2

2011

0.091

0.026

0.043

2012

0.087

0.030

0.044

    与上年相比,城市空气质量略有好转,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进行评价,各项主要污染物的年均值均符合国家年平均二级标准。全年未出现酸性降水。

    在全年366天中,城区空气质量达到Ⅰ级(优)天数78天,Ⅱ级(良)261天,优、良天气之和占总天数的92.6%,Ⅲ级(轻微污染)以上天数为27天,仅占总天数的7.4%。空气质量Ⅲ级(轻微污染)天气主要分布在冬季采暖期和春季大风期,空气质量Ⅰ级(优)主要分布在夏、秋两季。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较

空气质量级别

2011

2012

达到或优于二级(达标),%

94.5

92.6

三级,%

5.0

7.1

劣于三级,%

0.5

0.3

 

      废气排放

    根据环境统计资料,2012年,全市煤炭消耗总量为2469.876万吨,比上年增长了4.91%

近两年废气及其污染物排放量

项目

年度

煤炭消耗量

(万吨)

二氧化硫

(吨)

氮氧化物

(吨)

烟(粉)尘

(吨)

工业废气排放量

(万标立方米)

2011

2354.307

76322

153514.005

60661.9635

26101584.00

2012

2469.876

76400

151365.705

56474.5450

32545717.35

 

    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76400吨,比上年增加了0.1%;氮氧化物排放量总为151365.705吨,比上年减少了1.4%;烟(粉)尘排放总量为56474.545吨,比上年减少了6.9%。废气排放总量为32545717.35万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了24.7%

 

 

    措施与行动

1. 完成了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公司34号机组等10个项目脱硫改造,华能九台电厂等6个项目脱硝改造。

2. 严厉打击工业企业超标排放、监督燃煤电厂脱硫脱硝设施稳定运行。出动执法人员1.4万人次,排查各类企业4848家,治理不合格锅炉80台(套)。

3. 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整治活动,坚持“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集中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问题。出动检查人员1248人次,排查企业760家。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

4. 加强了机动车环保检验,对城区15家环保检验机构的46条检测线实施实时视频监控。检测机动车35.08万台次,机动车环保检验率达84.2%。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31.10万枚。加强外埠机动车转入管理,实现了外埠“黄标车”、老旧车0转入。对全市876台校车实施环保检验,限期整改超标排放校车106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