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查处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双阳区、九台区和县(市)生态环境执法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及考核评价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党政综合办公室、执法稽查处、法制处(信息处)、移动源污染执法大队、核与辐射执法大队、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执法四大队、执法五大队、执法六大队、执法七大队、执法八大队、执法九大队、执法十大队。
联系人:张建军
联系电话:043185375602
邮政编码:130022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7930号
编辑:蔡露露 复审:张海涛 终审:王占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