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分局: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王伟:主持党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崔勇:协助局长开展监督检查、调研等相关工作,在副局长因事不能在岗履职期间,受局长委托,代行履职。
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占春:协助局长分管局办公室、干部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长春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
协助局长分管朝阳区分局、南关区分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分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占龙:协助局长分管总工程师、固体废物与核安全处、环境影响评价与行政审批处、长春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长春市危险废物管理中心)、长春市核与辐射监督管理站、长春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长春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协助局长分管二道区分局、绿园区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斌:协助局长分管综合与科学技术处、法规标准处、水生态环境处、土壤环境与生态保护处、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协助局长分管九台区分局、双阳区分局、榆树市分局、农安县分局、德惠市分局、公主岭市分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显威:协助局长分管信访与督查处(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大气环境处、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处、应对气候变化与对外合作处、长春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联系吉林省长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协助局长分管宽城区分局、长春新区分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
中国共产党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