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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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环发〔2009〕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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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长春市第三批“绿色社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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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环保局,各分局,各物业小区:
2004年以来,我市深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各级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认真组织,社区物业管理部门积极响应、热情参与。在各县(市)环保局,各分局的精心指导下,参加创建活动的社区,按照《长春市“绿色社区”建设指标(试行)》要求,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弘扬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污染防治和人居环境建设,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提升,社区的综合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经我局对各申报单位的评审、公示和群众问卷调查,决定授予以下18家社区长春市第三批“绿色社区”荣誉称号(排名不分先后):
长春新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奥蓝城小区。
吉粮集团长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吉粮康郡小区。
保利长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利罗兰香谷小区。
长春市豪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豪园小区。
长春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万科上东区小区。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洋浦社区松苑小区。
吉林天元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钻石礼都小区。
双阳区云山街道办事处清江社区建龙花园小区。
长春国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影世纪村。
长春市华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富奥D区。
汽车产业开发区锦程街道长沈社区力旺康景小区。
汽车产业开发区锦程街道飞跃社区38街区。
汽车产业开发区东风街道文光社区7街区。
汽车产业开发区东风街道文光社区23街区。
榆树市华昌街道港榆社区港榆小区。
农安县供水公司供水之家小区。
德惠市锦绣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锦绣家园小区。
九台市九台街道办事处福星社区。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社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努力向省级绿色社区和国家级绿色社区迈进。各县(市)环保局,各分局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和协调,不断提高创建水平,扩大创建规模,推进“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为构建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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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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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环保? (绿色社区)? 命名? 决定
抄送: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吉林省环境保护宣传中心。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9年10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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