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春市市级生态村考核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 2010-06-21 13: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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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长环发〔20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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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春市市级生态村考核验收办法(试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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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环保局、各分局:

围绕探索“联合保护城乡环境,共建绿色宜居城市”(简称“联保共建”)新道路,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落实“农村清洁行动,建设生态乡村”创建要求,实现“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能源”创建目标,为进一步规范市级生态村考核验收工作,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开创“环保惠民”新业绩。市环保局研究制定了《长春市市级生态村考核验收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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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长春市市级生态村考核验收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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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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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环保? 生态村? (考核验收)办法? 通知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0年6月2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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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市级生态村考核验收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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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围绕探索“联合保护城乡环境,共建绿色宜居城市”(简称“联保共建”)新道路,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落实“农村清洁行动,建设生态乡村”创建要求,实现“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能源”创建目标,为进一步规范市级生态村考核验收工作,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开创“环保惠民”新业绩。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级生态村的考核验收工作由长春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 市级生态村由各村民委员会自愿申请。各村经过生态村的创建,达到《长春市市级生态村创建标准》中基本条件和各项考核指标要求,向所在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政府经复核,该村达到市级生态村标准,向所在地县(市、区)环保部门提出考核申请。经环保部门审核后,提出书面意见报市环保局验收、审批。

第四条 市级生态村申报和评定工作实行随报随审,成熟一个审批一个。申报材料包括市级生态村申请表、市级生态村建设实施方案、工作总结和所在地县(市、区)环保部门审核意见。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工作总结包括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创建过程、主要活动和所取得的成绩。

第五条 市级生态村的考核验收。市环保局负责市级生态村指标完成情况的验收和命名工作;县(市、区)环保部门负责生态村建设的指导及资料审核工作。考核验收工作以《长春市市级生态村创建标准》为依据,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核、征求意见以及综合评分等方法进行。

第六条 市级生态村的管理。对已获得市级生态村称号的,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管理、指导,对创建效果保持不好,已不符合市级生态村标准的,将撤消其市级生态村称号。

第七条 市环保局在已命名的市级生态村中推荐各项考核指标优秀者,创建省级、国家级生态村。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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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长春市市级生态村考核标准

2.市级生态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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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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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市级生态村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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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一)制定了符合区域环境总体要求的生态村建设实施方案,村容整洁,宅边路旁绿化,水清气洁,生态环境良好。

(二)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近三年内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三)经济发展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村域内工矿企业“三废”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减排计划指标要求。

(四)有村规民约和环保宣传设施,倡导低碳生活、建设生态文明。

二、考核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值

经济水平

1.村民人均年纯收入(元//年)

3000

环境卫生

2.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95

3.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

60

污染控制

4.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

90

5.生活污水处理率(%

70

6.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100

资源保护

与利用

7.清洁能源普及率(%

30

8.农膜回收率(%

70

9.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70

10.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80

可持续发展

11.绿化覆盖率(%

高于全县(市、区)平均水平

12.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比例(%

50

13.农药化肥平均施用量

低于全县(市、区)平均水平

14.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

逐年上升

公众参与

15.村民对环境状况满意率(%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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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长春市市级生态村考核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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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创建标准中所指“村”是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行政村。

一、基本条件

(一)制定了符合区域环境总体要求的生态村建设实施方案,村容整洁,宅边路旁绿化,水清气洁,生态环境良好。

1.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制定了符合区域环境保护总体要求的实施方案,并在县(市)区环保部门备案。

2.村域有合理的功能分区布局,生产区(包括工业和畜禽养殖区)与生活区分离。

3.村庄建设与当地自然景观、历史文化相协调。

4.村容整洁,村域范围无乱搭乱建及随地乱扔垃圾现象,管理有序。

5.空气质量好,无违法焚烧秸秆垃圾等现象。

考核方式:查阅材料,现场察看。

(二)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近三年内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1.村内无任意砍伐山林、开山采矿、乱挖中草药及捕杀、贩卖、食用受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现象。

2.近三年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考核方式:现场走访、察看;查阅有关证明材料;问卷调查。

(三)经济发展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村域内工矿企业“三废”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减排计划指标要求。

1.无不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的企业。

2.村域内工矿企业“三废”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

考核方式:查阅材料,现场察看、走访。

(四)有村规民约和环保宣传设施,倡导生态文明。

1.制定了包括保护环境在内的村规民约,家喻户晓。

2.群众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与环境意识,有正常的反映保护环境的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考核方式: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现场走访、察看。

二、考核指标

(一)村民人均年纯收入。

考核方式:查阅统计资料。

(二)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生活饮用水质符合国家《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卫生合格率达到95%以上。计算公式: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村域内符合国家《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户数/全村总户数×100%。全村总户数包括外来居住或临时居住的户数(下同)。

考核方式:查阅全村总户数名册和饮用水达标户名册,验收时现场抽查。

(三)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

卫生厕所普及率指使用卫生厕所的农户数占农户总户数的比例。计算公式: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使用卫生厕所的农户数/全村总户数×100%

户用卫生厕所应保证通风、清洁、无污染。卫生厕所包括粪尿分集式生态卫生厕所、栅格化粪池厕所、沼气厕所等多种类型。

考核方式:查阅卫生厕所使用户名册,验收时现场抽查。

(四)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

1.有固定的收集生活垃圾的垃圾桶(箱、池)。

2.有卫生责任制度,有专人负责全村垃圾收集与清运、道路清扫等日常保洁工作。

考核方式:查阅垃圾清运的证明材料、垃圾管理的规章制度与日常保洁人员的工资发放证明材料。

(五)生活污水处理率。

计算公式:生活污水处理率=(氧化塘、氧化沟、净化沼气池及土(湿)地处理系统处理量)/村内生活污水排放总量×100%

考核方式:查阅资料,现场察看。

(六)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工业企业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率=村域内工业企业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达标排放量/村域内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排放总量×100%,取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排放达标率的平均数。

考核方式:查阅县(市)区环保部门的证明材料;现场检查。

(七)清洁能源普及率。

指使用清洁能源的户数占总户数的比例。计算公式:清洁能源普及率=村域内使用清洁能源的户数/全村总户数×100%。清洁能源指消耗后不产生或污染物产生量很少的能源,包括电能、沼气、秸秆燃气、太阳能、水能、风能、秸秆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天然气、清洁油等化石能源。

考核方式:提供清洁能源使用户名册,验收时现场抽查。

(八)农膜回收率。

指回收薄膜量占使用薄膜量的百分比。农膜回收率=回收薄膜量/使用薄膜量×100%

考核方式:查阅农资使用的证明材料;现场察看农膜回收系统及其回收利用证明原件和原始记录单;抽样调查。

(九)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包括粉碎还田、过腹还田、作为生物质能源等的综合利用,但不包括野外(田间)焚烧、废弃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量/秸秆产生总量×100%

考核方式:查阅乡镇农业部门的证明材料。

(十)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指通过沼气、堆肥等方式利用的畜禽粪便的量占畜禽粪便产生量的百分比。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综合利用量/产生总量×100%

考核方式:查阅材料,现场检查。

(十一)绿化覆盖率。

以林业主管部门的统计口径为准,但水面面积较大的地区在计算绿地覆盖率时水面面积可不统计在总面积之内。

考核方式:查阅乡镇林业部门的证明材料。、

(十二)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比例。

指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经有关部门或认证机构认证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面积之和占行政村农业总面积的百分比。

1)有生物、物理防治农业病虫害的措施;

2)主要农产品农药检出率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3)有经有关部门或认证机构认证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

考核方式:查阅有关材料、有关证书,现场走访、察看。

(十三)农药化肥平均施用量。

考核近三年农田农药化肥施用情况。

考核方式:查阅乡镇农业部门证明材料。

(十四)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

考核近三年的情况。

考核方式:查阅有关证明材料和现场查看有关措施。

(十五)村民对环境状况满意率。

对村民进行抽样问卷调查。随机抽样户数不低于全村居民户数的五分之一。问卷在“满意”、“不满意”二者之间进行选择。村民环境状况满意率=问卷结果为“满意”的问卷数/问卷发放总数×100%

考核方式:现场抽查;考核期间,进行公示,接受群众举报。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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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市级生态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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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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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指标值

完成情况

经济水平

1.村民人均年纯收入(元//年)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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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

2.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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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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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控制

4.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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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活污水处理率(%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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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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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保护

与利用

7.清洁能源普及率(%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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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农膜回收率(%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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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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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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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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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绿化覆盖率(%

高于全县(市、区)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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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比例(%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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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农药化肥平均施用量

低于全县(市、区)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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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

逐年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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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

15.村民对环境状况满意率(%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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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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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环保局、分局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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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考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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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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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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