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环境保护局 文件
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长环联〔201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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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联保共建“绿色机关”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局(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绿色宜居城市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联合保护城乡环境,共建绿色宜居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府办发〔2011〕6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联保共建“绿色机关”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联保共建“绿色机关”活动,能够把可持续发展理念和绿色办公机制引入机关日常工作。发挥机关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和推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增强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资源节约意识,树立环境忧患意识和科学发展意识,推进全市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共建范围
全市具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
三、共建步骤
(一)协商共建
各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要与辖区机关、单位共同协商,签定《联保共建“绿色机关”协议书》。
(二)组织实施
按照协议书约定的事项,对照《长春市联保共建“绿色机关”指标(试行)》,创建单位要制定创建计划。
在计划实施过程中,要制定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抓好各项节约减排措施的落实,充分利用宣传园地,营造“绿色机关”创建氛围。
(三)自检自查
各创建单位应根据联保共建活动的要求和考核指标,进行自检、自查。对自检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申请验收
通过自检达到创建标准的,向市联保共建办公室申请考核验收。各县(市)区、开发区联保共建办公室,应对本辖区申请考核验收的单位进行预检考核。
四、组织领导
(一)市联保共建办公室负责共建活动的组织调度、检查指导和考核验收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派1名处长作为联络员。各县(市)区、开发区联保共建办公室,要切实抓好联保共建“绿色机关”活动的组织落实工作。
(二)市联保共建办公室每两年对“绿色机关”创建活动进行一次评比和命名表彰。
附:《长春市联保共建“绿色机关”考核指标(试行)》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环保 联保共建 绿色机关 通知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1年6月3日印发
附件:
长春市联保共建“绿色机关”考核指标(试行)
项目 |
序号 |
内 容 |
考核方式 |
组织 管理 |
1 |
成立创建工作组织机构,责任明确,有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定期开展自查。 |
查看文件 |
2 |
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措施切实可行。 |
查看文件 | |
3 |
卫生管理、节能降耗、文印管理、车辆管理、环境宣传教育等相关制度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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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有自检自查和制度执行情况记录,创建工作档案资料齐全。 |
查看文件 | |
打造绿色环境 |
5 |
选用节能环保型办公设备,采用环保型装修装饰材料。 |
现场检查 |
6 |
机关院内(室内)整洁、优美,办公场所禁止吸烟,办公室和会议室内空气质量达标。 |
现场检查 | |
7 |
机关食堂排放的油烟,应经净化处理后排放,含油废水应经过隔油装置后排放。 |
现场检查、监测 | |
8 |
机关机动车辆尾气达标排放。 |
现场检查、监测 | |
9 |
空调和排风等设备排放的噪声达到规定标准要求。 |
现场检查 | |
10 |
加强废物回收利用,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
现场检查 | |
11 |
加强日常督导检查,杜绝跑、冒、滴、漏,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耗能等浪费现象。 |
巡视检查 | |
倡导 绿色 行为 |
12 |
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环保宣传教育,增强机关干部环境意识,积极参与机关的环境管理和环保活动,把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渗透工作中。 |
查看记录问卷调查 |
13 |
倡导绿色健康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消费理念,采购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办公用车等,要优先考虑符合国家标准的绿色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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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使用无氟制冷设备。 办公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低于26℃。 |
巡视检查 | |
15 |
尽可能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
巡视检查 | |
16 |
建立水、电、油等能源管理、统计、定额考核制度。节约、节能等取得明显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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