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印发《长春市环保局关于深刻汲取“疫苗案件”教训集中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8-09-10 16:38 来源: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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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印发《长春市环保局

关于深刻汲取“疫苗案件”教训集中开展

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环保局、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长春市环保局关于深刻汲取“疫苗案件”教训集中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委员会

2018年8月31日

  长春市环保局关于深刻汲取“疫苗案件”教训

  集中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长春市委印发〈关于深刻汲取“疫苗案件”教训集中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排部署,为推动我市环保系统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局党组决定自2018年8月31日至10月15日,在全局集中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明确目的意义

  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是一起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重大案件。党中央对“疫苗案件”的处理决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深厚的为民情怀,充分体现了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严肃党的纪律、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拥护中央和省委作出的处理决定,坚决响应省委、市委集中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部署,紧密结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围绕“四个认真查找”,制定“五个清单”,集中整顿干部作风问题,深刻反省反思、深刻汲取教训,以最坚决的态度去疴除弊,以最坚决的措施整改落实,全面推动全市环保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大转变、大提升,切实以作风转变提升干部队伍精气神,为全面打赢长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把握总体要求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要求和对“疫苗案件”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疫苗案件”暴露出的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监督管理、作风建设和从严治党治吏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特别是一些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失察,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严重,立足从源头上把问题找准,把根源挖透,教育引导全局各级干部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要求上来。

  1.坚持“五个强化”总要求。强化政治站位。要把这次作风大整顿活动作为对党性的一次重大检验,作为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的具体体现,坚定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全面对标对表、深刻反思自查,不折不扣把中央决定落到实处。强化领导带头。要抓住“关键少数”,发挥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头雁效应”,带头研究谋划,带头组织推动,带头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开展学习教育,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整改提高。强化问题导向。指导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年度绩效考核任务分工、2017年“万人评议机关”反馈的问题,特别是结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重点案件、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重点问题、省环保督查与中心工作,指导各单位在工作落实是否到位、问题研究是否深入等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强化正风肃纪。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增强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敢于动真碰硬、严肃追责问责,对违规违纪、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从严从重查处、依法依规问责。强化正向激励。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注重发现、选树、宣传、使用讲忠诚、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部典型,用榜样力量引导激励广大干部奋发有为。

  2.落实“严、实、深、细”具体要求。坚持从“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清除干部作风方面的顽瘴痼疾;坚持求“实”,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查摆督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弄虚作假、表面整改、推进不力、虚假销号等行为,切实解决一些作风散漫、工作敷衍了事、研究本职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有畏难情绪、屡改屡犯等痼疾顽症,做到真改实改彻底改坚持做“深”,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剖析问题、着力解决问题,由表及里、由浅入深,以问题解决的成效衡量活动实效;坚持落“细”,把工作抓细化、抓具体,把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要求体现到推进每项工作、解决每个问题上,实现干部作风明显转变。

  三、聚焦突出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业务职能,针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作风散漫、履职不力、推诿扯皮等问题,聚焦省委指出的四个方面“八不”问题,深入查问题、找原因、定措施、建机制、抓整改。

  1.认真查找责任意识不强,“不想为、不想担”问题重点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是否存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际行动和措施;是否存在思想懒惰、精神懈怠,精力不集中,工作不在状态,不催不动、推拖等靠;是否存在工作标准低,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应付差事,得过且过;是否存在虚与委蛇,拈轻怕重,只想揽权不想担责;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讲方便执法多、讲方便群众少,处罚制裁多、指导服务少,硬性管理多、柔性疏导少;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是否存在明通暗卡,死抠条条框框,能办不办、该办不办,围绕程序打转转等问题。

  2.认真查找工作动力不足,“不愿为、不愿担”问题重点查面对目前环保工作的重大压力面前,是否存在瞻前顾后、患得患失,懒政怠政、上推下卸,能绕就绕、能拖就拖,绕不过拖不过就应付了事;是否存在奉行好人主义、遇事明哲保身,不愿批评,不愿负责;是否存在该办的事情拖着不办,该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怕麻烦、怕追责、怕吃亏;是否存在应对急难险重任务不想不愿不及时处置,致使工作受阻,贻误大事。

  3.认真查找干事魄力不够,“不敢为、不敢担”问题重点查在面对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上级督办重大事项等具体工作上,是否存在不敢亮剑、顶不上去;在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是否存在缺乏担当勇气,不敢啃硬骨头,不敢触及矛盾,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在从严管理方面,是否存在当“太平官”,不敢抓、不敢管、不敢担,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管失察。

  4.认真查找能力素质不高,“不会为、不会担”问题重点查是否存在观念陈旧、能力不足,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学习、不钻研,对新形势新情况不敏感、不掌握,对新常态新工作不习惯、不适应;是否存在缺乏干事创业的使命意识,缺少推动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开拓创新的奋斗精神不足;是否存在部署多落实少;是否存在漠视群众利益,遇事不会处置,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导致影响恶劣,危及国家和人民安全;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问题,一知半解,浅尝辄止,不明是非,颟顸行事,打不开工作局面,没有实际成效。

  、强化推进措施

  坚持把边学习、边查找、边整改贯穿全过程,重点把握好“四个环节”。

  1.动员部署环节(8月31日)

  8月31日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对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局机关处以上领导,各县市区环保局、各分局负责同志以及各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全系统其他人员利用视频会议系统在各自分会场同步参加。各单位在动员部署之后,要迅速行动、认真落实。确保学习到位,通过理论中心组深入学、各党支部全面学、部门处室具体学,确保各级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疫苗案件”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局领导干部大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局党组的部署要求上来。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疫苗案件”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单位务必在9月3日前,再次召开专门会议,进一步传达文件精神,部署工作,高位统筹组建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具体方案,逐级明确责任、时限和台账。面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加强宣传、表明态度、接受监督,在全系统上下营造浓厚氛围、形成良好态势、树立正确导向。

  2.查找问题环节(9月1日-9月15日)

  坚持以查找问题开局亮相,聚焦四个方面“八不”问题,立足自身实际,注重自己查、上级点、群众提相结合,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征求意见箱、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深入开展自查。领导干部结合“一线工作日”,走进基层、走入服务对象、走近群众,收集问题、征求意见;各级机关要结合2017年“万人评议机关”反馈的问题,以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重点案件、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重点问题,系统梳理问题症结、深入剖析问题成因;全体干部要聚焦主责主业,突出强化对本单位、本领域工作流程的再梳理,深入分析查摆,找出工作中的漏点、弱点、风险点,深挖细照,举一反三,消除盲区。各单位要高质量召开专题会,深入讨论反思,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找准症结,9月15日前必须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列出查摆问题清单、原因剖析清单、整改措施清单、责任落实清单、完成任务清单,报综合协调组

  3.整改落实环节(9月1日-10月15日)

  结合工作职责,认真查摆问题,特别是督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弄虚作假、表面整改、推进不力、虚假销号等行为;着力补齐短板,切实解决一些作风散漫、工作敷衍了事、研究本职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有畏难情绪、屡改屡犯等痼疾顽症,做到真改实改彻底改。制定工作任务推进和分解表,挂图作战,督促指导单位和个人对列出的“五个清单”实行挂账销号管理。按市里工作安排,做好反馈总结,上交五笔账,即作风建设整改情况、查处问责情况、典型选树使用情况、推动振兴发展取得实效情况、群众满意情况。切实完善一批现有制度、做到查缺补漏,制定一批新的制度、做到与时俱进,废止一批不适用的制度、做到去冗留精,特别是注意把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巩固作风大整顿活动成果。

  4.惩处激励环节(9月16日-10月15日)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结合活动开展情况,严肃问责处理,激励担当作为,以“四个一批”措施,奖优罚劣、整顿作风、树立正确导向。切实调整一批,严格落实中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指导各单位结合巡视巡查、环保督查、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监督举报,对履职尽责不力的干部依据情节轻重予以调离岗位、免职、降职或改任非领导职务;切实处理一批,指导各单位紧盯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落实、反四风行动成效不明显、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工作推动不力、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虚假整改、问题反弹等突出问题,依规依纪查处问责;监督各单位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梳理完成查处问责情况;切实选树一批,以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有关要求为指导,以“五个大胆启用、五个注重”用人导向为遵循,结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等重大工作的现实表现,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选树5名干部典型,形成用好一个人带动一群人的正向激励效应,梳理完成典型选树使用情况;切实使用一批,从对党忠诚的高度看干部担当作为,坚持有才有位,对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重大工作中敢担当、勤奋敬业、扎实苦干的干部大力肯定,提拔使用或放到关键岗位发挥作用。

  、加强组织领导

  1.组建领导机构。成立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杨少清任组长,王晓东、张巧珑、崔勇、张斌、孟令顺为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干部人事处处长、宣传教育中心主任,各县(市)环保局、各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干部人事处,崔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干部人事处处长于东鹏牵头负责)、监督问责组(机关纪委书记杨军牵头负责)、督查指导组(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岩牵头负责)、新闻宣传组(宣教中心主任马云峰牵头负责)。各县(市)环保局、各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要立即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指派专人为联络员,及时研究部署工作、跟踪问效。

  2.坚持分工负责。根据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需要,干部人事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实施,机关纪委负责正风肃纪、追责问责,机关党委负责督察指导、跟踪问效,宣教中心负责宣传报道、营造氛围。各县(市)环保局、各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落实责任,加强联动、协调配合,合力推动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深入开展。

  3.严格督导检查。坚持日常督导与集中督导相结合,综合采取“听、看、查、访、评”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坚决纠正松垮、懈怠、跑空、跑偏等不良现象,有效传导工作压力。切实把督导检查贯穿全过程,督查指导组要提前介入,对每一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不漏项、不留死角。注重督导质量,特别要加强对总结验收的督导检查,切实做到“六个不放过”,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坚决“重来”,绝不迁就。

  4.加强舆论引导。在局机关一楼设立干部作风大整顿工作展板;在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定期报道工作动态;在官方网站设立专栏,同步更新工作动态。同时要注意剖析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举一反三、常警常醒。要正面引导网上舆论,建立负面舆情处置和舆情应对预案,发现负面舆情要快速应对、及时处置,为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5.注重统筹结合。各单位要把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结合起来,与学习全国优秀共产党员黄大年、郑德荣等重大典型结合起来,严禁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