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三届政协第三次会议第300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19-07-03 10:40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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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十三届政协第三次会议第300号提案的答复

  (2019.7.3)

  长春市政协第十三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绿色生态城市的建议》(第30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碧水工程”实施情况

  (一)每月例行监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按照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的函》(环办函20121266号)的要求,我市每月对新立城水库和石头门口水库开展例行监测工作,监测点位设置了新立城水库中游、新立城水库大坝和石头口门水库中游、石头口门水库大坝。常规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的23项、表2的5项和表3的33项,共61项,监测频次为每个月监测1次;水质全分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80项),共109项,监测频次为每年监测一次。

  近三年来,新立城水库和石头门口水库的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三类标准的要求,水质达标率100%。

  (二)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

  自2015年起,根据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下达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774-2015)要求,对长春市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进行评估。评估工作主要通过年度的各项水质监测数据和评估指标与上一年度指标进行对比分析,据此全面考察本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服务人口、取水量等基本信息,调查长春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取水量保证状况、水源达标状况、水源地水质状况以及环境管理状况,对其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进行分析,提出长春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对策和建议。水源年度评估是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基础性工作,对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长春市水源环境状况,有利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水污染治理,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具有重要意义。

  二、“蓝天工程”实施情况

  (一)燃煤污染治理。全力淘汰燃煤小锅炉。2017年以来,共淘汰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3695台,累计淘汰燃煤锅炉7001台。实施暖房子改造工程。至目前,全市共实施暖房子外墙保温改造3800万平方米。加快能源结构调整。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由2013年的86%下降至2017年的67.3%。实施大型燃煤锅炉达标改造。2017年以来,对454台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进行达标改造。全市16台2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强化煤质监管。共检查煤炭经营单位418户,抽检113个批次。对5户抽检不合格的1619.98吨煤炭,实施查封扣押。

  (二)秸秆焚烧污染控制。2018年省生态环境厅通报卫星监测结果,我市目前无一例火点。2019年,继续加大秸秆禁烧网格监管力度,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等工作,秸秆焚烧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扬尘污染整治。近两年来,每年消除裸露地面300公顷以上,完成了33公里绿道建设,新增绿地1350公顷,公园11处,树木6万余株。严控道路扬尘污染,2018年市、区两级政府共投入2.2亿元,对主要街路全部实施机械化作业。严格实施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未落实、不达标的施工场所限期整改。2018年,对16个施工现场在《长春日报》等媒体平台予以曝光,对不合格工地依法依规进行整治。

  (四)工业污染治理。重点实施了16家高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和退城入园,39户石灰企业关闭,取缔石灰土立窑共52处、247孔,淘汰落后产能180万吨。整治“散乱污”企业993家。督促企业开展烟气治理改造。

  (五)移动源污染管控。全市15401台出租汽车均实施了“油改气”,累计淘汰黄标车10.7万辆,约占总量的96.5%。

  2018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程度全国排名第二,各项污染物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为新标准实施以来同期最好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快推进劣五类水体治理工程进度,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

  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饮马河、伊通河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为实现这一承诺,市政府制定了《长春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实施六类200项工程,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消除我市劣五类断面。下一步,我市将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断面达标为底线,以“保好水、治差水”为原则,加快推进各类治水工程建设,确保年底前发挥治水效果。同时,采取严控重点行业污染排放负荷、严格重点污染企业监管等强有力措施,保障水环境安全,改善水质质量。

  (二)多措并举,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下一步,我市将实施“一微克”行动,落实《长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9年实施方案》,以更精细化、科学化、系统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一是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2019年底前要完成各县(市)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基本实现全市域范围内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淘汰。二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2019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三是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2019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加快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的清洁化改造和淘汰。四是严格管理秸秆露天禁烧。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以禁促用,促进各县(市)区尽快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五是加强城市综合执法。加大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力度,严查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烧纸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等“明火冒烟”行为,全面加强生活源污染治理。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