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长春市福禄筑路沥青搅拌站生产扩建项目
环评文件质量复核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24-06-11 10:54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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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分局:

  为充分发挥环评制度源头预防作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环评审批工作日常管理的通知》等要求,市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工作。经专家评审、现场调查,《长春市福禄筑路沥青搅拌站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环评文件中隐瞒了项目实际开工建设情况;

  二、改扩建项目现有工程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等描述不全;

  三、未按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大气专项评价;

  四、未按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处以罚款53.3333万元,对建设单位法人处以罚款5.3333万元,对编制单位处以罚款5400元、没收违法所得1800元、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编制工作、失信记20分,对编制主持人处以5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编制工作、失信记20分。

  联系人:孙英智  电话:85378615

  附件:长春市福禄筑路沥青搅拌站生产扩建项目环评文件问题及处理意见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1日 





附件:

长春市福禄筑路沥青搅拌站生产扩建项目环评文件问题及处理意见

序号

环评文件名称

审批机关

建设单位

存在的质量问题

编制单位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编制人员及信用编号

行政处罚结果

编制单位编制人员失信记分

处罚依据

1

长春市福禄筑路沥青搅拌站生产扩建项目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绿园区分局

长春市福禄筑路材料有限公司

1. 隐瞒项目实际开工建设情况;

2. 改扩建项目现有工程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等描述不全;

3.项目的特征污染物含苯并芘,西侧206m为四间村,厂界500米范围内现有四间新村小区居民楼5栋,住户272户,报告表未按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开展专项评价;
4.环评报告描述项目醇基燃料(主要成分甲醇)最大储量100吨,甲醇存储的临界量为10吨,报告未按要求对环境风险开展专项评价。

吉林省博瀚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0MABUBXQMXR)

叶洪义编制主持人、主要编制人员)(信用编号:BH021541

1.长春市福禄筑路材料有限公司罚款53.3333万元;

2.建设单位法人史广瑞罚款5.3333万元;

3.吉林省博瀚实业有限公司罚款5400元、没收违法所得1800元、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编制工作;

4.编制主持人、主要编制人叶洪义5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编制工作

1.吉林省博瀚实业有限公司失信记20分;

2.编制主持人、主要编制人员叶洪义失信记20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二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监督管理办法》二十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三条、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