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2025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自上而下,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
局党组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通过学习转化为建设法治政府强大动力。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局长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要点解读”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行了专题授课,使领导班子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局“八五”普法要点统筹推进,制定《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带头学的同时抓好本单位人员的学习,采取集中培训和自行学习相结合的模式,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不落一人。定期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开展学习,共计学习6次,组织各类法律培训讲座4次,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线上执法能力培训和考试,通过率达100%,全系统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
(二)合理合规,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同时做好各项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贯彻执行《吉林省生态环境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吉林省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结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危害后果进行综合认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全年办理不予处罚案件72起。不断完善容错纠错机制,通过对企业采取批评教育、监督帮扶、约谈、普法宣传等措施让柔性执法的温度和力度落到实处,从而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减轻负担、轻装前行。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放管服”改革,强化审批事项后续监管,优化审批流程实现提速增效。对重点项目开设绿色通道,缩减审批时限,对涉及民营经济发展和涉及环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按照公平竞争要求,进一步完善审查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强化落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贯彻落实中共长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
一是强化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普法工作,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提升依法治污能力。对涉法重大事项,亲自过问,亲自协调部署研究。
二是全面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推进情况汇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任务,对法治建设提出高标准高要求。
三是持续强化合法性审查。推行重大行政决定、规范性文件出台、涉及公平竞争文件、招标文件、项目合同等纳入重点合法性审查范围,防范法律风险,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复议诉讼等涉法事项中的作用。
四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按照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通知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原则,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新增权利事项7项,取消权力事项4项,确保我局行政权力与国家的法律法规保持一致,规范权力运行。
五是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告知书》,对辖区重点企业开展宣传培训,严格规范环境行为和履行生态环境责任,全年完成吉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信用修复90余条。
六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年初制定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聚焦重点时段、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组织开展冬春季大气、水环境、核与辐射、重点区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夏季攻势、医疗废物等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持续开展“两打”专项行动,综合运用“双随机”、四不两直、专案查办、交叉执法等方式,推进无人机、在线监控、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应用,全面排查环境污染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查办全省首例环评行业弄虚作假案等一批大案要案。2024年,全市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46件,处罚金额1994.1万元,办理五类案件17件,其中查封扣押11件,移送拘留4件,涉污染犯罪2件。
(四)研判案情,快速提升行政应诉能力。
按照《长春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规定,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针对复杂或有风险的复议诉讼案件,诉前组织承办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律顾问召开诉前案情分析会议,出庭领导参与会议,聚焦涉诉关键问题,分析应诉切入点,确定应对策略,防范复议诉讼过程中法律风险。2024年共组织22次诉前案情分析会,所有复议诉讼案件均无败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并实现负责人“出庭出声”“出庭出彩”。
(五)聚焦于民,全力化解信访矛盾隐患。
加大对生态环境信访事项中违法问题的执法监管力度,以化解信访事项为基准,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为抓手,以普法、劝导为主化解矛盾,对屡教不改、问题反复的信访事项从严处理,刚柔并济开展执法活动。2024年,受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21120件,办结21023件,办结率99.5%,按期受理率、按期回复率均达到100%,满意率为95.4%,切实解决百姓身边实际困难,实现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贴近百姓务实高效。
(六)多点发声,利用新媒体提升普法工作实效性。
牢牢把握生态环境宣传工作的政治方向,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同频共振、同步呼应,实现了多点发声、全网传播,力求宣传效果的最大化。人民网、新华网、《瞭望》周刊、中国环境报、吉林日报、中国新闻网、吉林日报彩炼、中国吉林网、今日头条、长春日报等多家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共刊发、转载反映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闻稿件500余篇(次),网络媒体阅读量超过一亿次。
(七)部门联动,合力抓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与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司法机构联动,成立司法协同中心,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有效衔接。与检察机关联合办理2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胡某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为吉林省首例司法确认案例,并被省高法评为民商事审判典型案例;浦某、刘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为长春市首例生态环境环境领域法院减刑裁定案例。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规范性有待加强。行政执法过程中还存在调查取证不详实、监测采样不规范、法律适用不准确的问题,特别是基层执法单位的法制审核力量薄弱,对规范执法的监督指导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短板。随着新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加大及企业法律维权意识的提升,行政处罚面临复议和诉讼的风险持续增加,从事法制审核人员的力量还不够强,部分干部法治能力不足,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武器解决矛盾、化解难题,不懂不会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三是法治宣传针对性有待加强。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虽然宣传覆盖面较广,但宣传内容和方式的精准性还需进一步优化,创新不够、互动不足,难以调动企业学法积极性,法律法规与实际案例的宣传还需要进一步融合。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事项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督办,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中心工作。二是坚决落实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政策文件制定过程中,坚持重要问题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协调,并组织讨论分析。三是强化廉政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推进依法执政。
四、2025年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大环境法治宣传力度。持续加强新颁布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鼓励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不断提高工业企业、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与司法联动。进一步加大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的力度,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及公安部门的联动执法,发现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部门,有力震慑违法企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持续推进案卷评查制度,加强对各派出机构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的监督,从严审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落实整改,促进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水平提升。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编辑:蔡露露 复审:赵欣颖 终审:李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