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26-01-26 16:02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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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部署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核心职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思想引领,夯实依法行政根基

  局党组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法治生态建设全过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全年开展党组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4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1次,组织各类法律培训讲座4次,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线上执法能力培训和考试,通过率达100%,推动全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运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破解当前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法治建设统筹,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立法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计划,结合我市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实际,在认真查阅和研究国家、省关于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相关规定,实地到有关企业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我局起草了《长春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现该草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

  二是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等10个园区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对符合条件、正面清单改革试点范围内的环评文件,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严格贯彻执行《吉林省生态环境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吉林省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全年办理不予处罚案件70起,让柔性执法的温度和力度落到实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抓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持续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环保信用信息归集、公开与共享。定期报送“双公示”自查台账,全年推送1400余条“双公示”信息至“信用吉林”网站,为50余家失信企业办理了信用修复,切实发挥联合奖惩作用。

  四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及生态环境部、省、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相关要求,把规范涉企检查列为头号重点任务,聚焦重规范、降频次、提成效。强化组织实施,规范涉企检查流程及文书适用,组织开展企业分类评级等工作,推进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五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扬尘专项执法、冬季燃煤锅炉专项执法、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执法、水环境专项执法、督察整改重点任务执法、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检查专项执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专项执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执法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全面排查环境污染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12件,罚款金额2325.5万元,办理五类案件13件,其中查封扣押3件、移送拘留7件、涉刑事犯罪3件。

  六是依法有效化解环境信访。全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举报20650件,按期受理率、按期答复率、按期办结率均达到100%。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解决百姓身边实际困难,让群众切实体会到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七是加强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好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媒体,开展全方位集中新闻宣传。中国环境报、中国新闻网、中国吉林网、今日头条、长春日报等多家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共刊发、转载反映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闻稿件660余篇(次),网络媒体阅读量超过1.2亿次,我局德惠市分局创作的普法作品《垃圾分类,家园更美》获得生态环境部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优秀作品。

  八是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通过资源与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执法巡查、信访投诉等渠道累计组织开展线索筛查4轮,覆盖线索258条,立106件,实现本土线索“全面扫、深度筛”;对生态环境部下发的2轮共25条案件线索逐一核查评估,对6条符合启动条件的线索已全部依法立案,做到上级线索“快核实、全落地”。依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进展报送系统”实现案件全流程跟踪管理,累计办理案件293件,已办结289件,结案率98.6%,赔偿金额2000余万元,案件办理质效持续提升,有效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健康。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职工学法自觉性和深入程度有待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局限于读法律、讲条例的基础层面,未能充分掌握和灵活运用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配套制度、政策文件等,未能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迅速应对复杂多变的新情形、新问题。二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日常执法监督、案卷评查等过程中,发现少数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技能还不能熟练掌握和应用,处理各类案件和应急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需要,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仍需持续发力。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及省、市部署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以及新修订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年内,党组中心组专题学法4次。

  二是统筹部署推进法治工作。研究2025年长春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部署推进。成立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积极开展立法调研起草。依法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年内,承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1件,审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22件。

  三是抓好重点问题跟踪督办。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的多阶段、多环节始终坚持严格依法依规,确保处理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指导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四、2026年工作安排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意识能力。

  二是进一步加强环境法治宣传力度。持续加强新颁布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加强社会普法宣传,鼓励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生态环境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是进一步强化部门的执法联动。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的衔接力度,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及公安部门的联动执法,发现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持续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推进案卷评查制度,加强对各派出机构生态环境执法的检查监督,从严审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落实整改,促进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水平提升。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编辑:蔡露露 复审:李长磊 终审:赵占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