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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撤消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吉林省明峰矿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政处罚错误信息的决定

时间: 2018-12-05 12:32 来源: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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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7日,我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录入环境违法行政处罚信息时,由于操作失误,误将吉林省有峰矿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126059808063)环境违法行政处罚信息(长环罚〔2018〕SY020号)录入至吉林省明峰矿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4782633960A)。 

  现决定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吉林省明峰矿业有限公司名下的错误处罚信息予以撤消。

  特此公示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