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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五十四)完成情况公示

时间: 2020-01-19 17:33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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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市序号五十四)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违法排污问题屡禁不止。化工原料露天堆放污染土壤。长春市金宝特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有5万桶化工原料桶露天堆放,原料桶堆放约占4万平方米,因露天堆放时间较长,原料桶生锈腐蚀破损严重,固体存放的树脂醇遇水融化外溢,造成地表土壤受到污染,污染面积约两万平方米。

  二、整改目标

  5万桶化工原料桶全部搬迁,杜绝环境风险。

  三、整改措施

  (一)2018年9月20日前,监督完成堆存化工原料桶完成安全搬迁,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二)2018年10月10日前,监督对堆存树脂醇C桶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等进行取样监测,完成有关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查。

  (三)2018年10月31日前,会同绿园区监督完成原堆存场地有关污水的妥善处置工作。

  (四)2018年11月30日前,会同绿园区督导企业按要求做好后续监督管理工作。

  四、整改成效

  (一)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长春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长环罚字〔2018〕25号),对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

  (二)2018年6月29日至9月20日,该公司储存的5万桶树脂醇C桶全部转运到长春宝成生化发展有限公司、大成兴隆山生产基地的库房和储罐内。公司院内树脂醇C桶边的污水和土坑内污水用罐车运至大成兴隆山生产基地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彻底清理场地内的危险废物。

  (三)2018年9月,大成金宝特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堆存树脂醇C桶场地的取样监测和初步调查与风险评估。专家审查意见主要结论为“依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监测结果,如果该场地拟转为第一类用地,则该场地存在一定风险,需对该区域土壤及地下水进行修复治理;如果该场地拟转为第二类用地,则风险可以忽略。”现大成金宝特公司及长春金祥运输有限公司均属于二类工业用地,达到整改标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19至31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信访与督查处。

  联系人:刘国东  

  联系电话:0431-85377191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