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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市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的有关情况报告

时间: 2020-04-10 19:22 来源: 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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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1月27日,刘忻市长,周贺副市长批示,同意上报《长春市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2020年4月9日,巴音朝鲁书记,景俊海省长批示,要求公开各地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4月10日,省整改办要求我市于4月13日前,在网站、电视台、报纸上分别进行整改进展更新后情况的公示。宣传中心已与市委宣传部沟通,回复需领导同意后,即可发布。

  截止目前,我市5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42项,其他12项任务也按序时推进中;督察期间交办的792件信访案件,目前已办结784件,办结率98.9%以上。近4个半月时间,我市新完成了5项省级督察整改任务,具体如下: 

  第三十四项、部分“水十条”要求的任务未完成。截至2018年7月底,长春西郊、榆树市、农安县污水处理厂尚未完成提标改造,还有1000个地下油罐未完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1.西郊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提标改造工程并通水运行,2019年6月28日完成环保验收并公示。

  2.榆树富田污水处理厂出水达一级A标准,运行稳定。

  3.海格污水处理厂已达标排放。

  4. 长春市共有加油站581座(2401个地下油罐),截至目前,已完成油罐改造的564座(2333个完成了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剩余17座加油站(68个地下油罐)已停产停业,目前该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第四十八项、双阳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存在未验先投,渗滤液处理装置能力不足、运行不正常,渗滤液大量积存等环境问题,并且没有通过无害化等级评定。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2020年3月17日,双阳区生活垃圾处理场积存渗滤液已处理完毕。累计处理9万吨左右,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双阳区生活垃圾场已于2019年9月17日通过无害化等级评定,评定等级为II级。

  第四十九项、部分开发区的集中供热工程没有全覆盖,导致”小锅炉”淘汰工作未按要求完成。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九台工业集中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等12个开发区存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效率低、能力不足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各开发区均实施了集中供热工程。

  1.2019年1月19日发布《长春市公用局关于核准开发区建成区和工业集中区2019年热源建设需求的函》,并征求各城区、开发区关于园区最后热源需求的确认意见,反馈结果只有二道国际物流园区有热源需求,该区域规划为区域锅炉房,在2018年已由长春城投供热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该锅炉房已于2019年12月28日投入使用。

  2.市区范围内20蒸吨/小时以下居民居住采暖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已基本完成。

  3.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加快推进开发区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

  榆树市五棵树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建设基本完成。以现有的中粮生化、吉粮天裕、灿盛公司的集中供热锅炉房为依托,按照就近的原则尽可能的实行锅炉并网,进而实现集中供热的整改目标。开发区所属企业供热面积26.95万平方米,截止目前实现并网集中供热19.15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达到77.5%。环城工业集中区不属城市市区,且以环绕榆树市城区形式分布,目前,受热需求仅有约7万平方米,且分散在2.6平方公里范围内。现有企业已全部改造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新锅炉,基本满足现有供热需求。

  德惠市米沙子工业集中区内已有5家企业接入龙源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并网供热,其他55家企业燃煤小锅炉已全部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治理工作(改电、改气、改生物质等),剩余7家企业因企业停产锅炉已拆除。现均已符合环保要求。

  第五十一项、跟踪环境影响评价不及时。长春新区、长春经济开发区、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长春德惠米沙子工业集中区、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和榆树环城工业集中区6个产业园区定位、范围、布局、规模、结构均发生了重大调整,但都未组织实施五年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我市现有开发区规划环评基本完成。

  1.德惠市米沙子工业集中区的区划一直未确定,目前已与规划环评编制单位签订意向协议,待区划确定即开展规划环评工作。

  2.长春新区管委会已按要求对《长春新区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2018年6月上报至生态环境部环评司进行再次审查。2019年4月提交生态环境部进行审查。目前,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已完成审查。

  3.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已取得批复。

  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3月完成招投标。规划跟踪环评报告书初稿编制完成,目前,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已完成审查。

  5.2018年底,《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榆树环城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已经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查。

  第五十三项、砂石随意丢弃污染环境。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西侧有一废弃的沙石堆放场,面积达到4平方公里,堆放约几百万吨的沙石、石粉。沙石堆放场均无遮挡、无苫盖,且有运输车辆通行,扬尘污染严重。这些沙石和石粉都来自汽开区和西新经济开发区等十余家石料加工企业,这些企业均无环保审批手续,环境监管缺失。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1.2018年9月15日,发布《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整治石料加工企业扬尘污染环境问题的公告》,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治措施。

  2.2018年10月26日,富峰山关停区域所有进出路口都已封闭完毕,并设置了限高栏,运输车辆全部清理,不再允许运送物料。关停区域内的石料苫盖封存,碎石加工企业实施断电、断水、物料封存,并对加工设备予以拆除。执法大队错时巡查,对周边进行监管。存在问题:执法大队现有人员较少,需对富锋山区域常态化监管,需要增加人员车辆。

  3.已经完成权属争议土地确权工作。

  4.2019年12月31日,已完成设备和料堆清理,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