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条件
本项目长春市生态环境综合监控平台项目,项目法人单位为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现对本项目以遴选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长春市生态环境综合监控平台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遴选。
(二)项目位置:长春市城区内。
(三)服务周期:中选之日起至整个工程建设完成。
(四)遴选范围: 通过本次遴选,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完成长春市生态环境综合监控平台项目的全部招标代理工作。
(五)工作内容:为长春市生态环境综合监控平台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涉及项目全过程的招标代理工作;即从招标登记开始,发布招标公告至招标档案归档的全部工作。
(六)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的招标工作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和高级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5年以上招标工作经验。
(二)本次遴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
(三)外省入吉企业需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参加本次遴选活动。
(四)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申请。
(五)与项目法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遴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遴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遴选。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遴选申请均无效。
(六)本项目遴选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申请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遴选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9 月18日至2021年9月26日,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00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国家注册造价师证书和职称证书、外省企业“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报名并领取遴选文件。
五、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生态环境局6楼会议室;
(二)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遴选文件要求,否则其申请将被拒绝;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项目法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http://hjj.changchun.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项目法人: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董洪璞
联系电话:0431-85378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