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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序号2.1)完成情况的公示

时间: 2022-01-06 22:03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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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承担的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1)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部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督察发现,“饮马河流域污染治理”任务存在逾期风险,刘珍屯断面虽然消灭了劣Ⅴ类,但是全年达标仍存在风险,水质达标压力仍然很大。流域支流、支沟污染依然严重,7月初最新监测数据显示,石头口门坝下段饮马河支流中仍有4条超标,为劣Ⅴ类水体。督察组7月2日随机检查德惠市三道沟金星大桥处水质,COD 浓度为64.0mg/L,氨氮浓度为2.59mg/L,水质为劣Ⅴ类。基层河长履职尽责制落实不到位,饮马河流域仍然存在沿河垃圾、畜禽粪便随意堆放现象。河道侵占现象依然突出,饮马河流域雾开河、干雾海河、双阳河等支流、支沟河道侵占现象仍较为普遍,两岸均为庄稼作物,面源污染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部分河段还存在水土流失问题。城乡基础设施短板仍然突出,饮马河流域内合流制管网占比仍然很高,雨季溢流现象仍很严重,长春市区的南部污水处理厂、西部污水处理厂、德惠市的东风污水处理厂溢流量都较大,德惠市垃圾发电厂附近三道沟截留处等部分溢流口在非雨季也存在溢流现象。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推进缓慢,农安县新农乡、前岗乡、前岗乡鲍家村、高家店镇、小城子乡、龙王乡、万金塔乡等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进水不足,尚未正常运行。德惠市建设的15座重点镇污水收集池收集转运过程缺乏系统管理,存在环境风险隐患。饮马河流域还有15个排污口没有完成整治,部分上报已完成整治的排口在非雨天还存在溢流现象。污水排入管网许可工作进展偏慢,长德污水处理厂因个别工业企业超标排放,进水污染物浓度过高,导致多次出现运行问题,致使下游唐杖子一社断面水质为劣Ⅴ类。部分劣Ⅴ类水体治理重点工程未按时间节点推进,德惠市东风污水处理厂二期等30个工程仍未完工,九台区南部城区雨污管网改造工程、德惠市东风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提升工程等部分项目进展缓慢。饮马河流域养殖户粪污处置不够规范,支沟支渠畜禽粪便堆积现象多见,粪尿收集池防渗防雨措施不到位,一些地方粪污堆存点邻近河流,汛期时极易随地表径流冲入水体。个别地方还存在养殖户粪污直排、偷排现象。生活垃圾处理厂积存渗滤液问题整改不到位。督察组对省级督察指出长春市部分生活垃圾处理场积存渗滤液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了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整改进展缓慢,仍有大量垃圾渗滤液积存。农安县垃圾处理场原有积存渗滤液3万m3,目前仍积存约2.4万m3,按照整改方案时限于2020年底前完成积存渗滤液处理的难度较大。九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也仍积存垃圾渗滤量约1.5万m3。二是垃圾渗滤液处理效果不佳。农安县、九台区、双阳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都存在垃圾浓缩液处理后,回灌造成污染物累积后续处理难度增大的问题。三是基础设施不完善,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农安县垃圾填埋场截洪沟未建成,填埋场未全部覆盖,大量雨水混合液积存,中转垃圾临时堆场露天分送,未建有防护设施,已堆存大量垃圾,垃圾分选设施未运行。双阳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截洪沟工程仍待完善,填埋场覆盖工程尚未完工,垃圾渗滤液收集系统未建成。九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临时储池储存垃圾渗滤液处理后污水,但未建设防雨设施,雨季会增加转运水量,并存在溢流进入地表水体的风险。

  二、整改目标

  齐抓共管,持续保持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督导榆树市、九台区加大入河排污口治理力度;督导各相关责任单位加快劣Ⅴ类水体治理等工程建设;督导各辖区、全面落实基层河长工作责任,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督导各辖区、各相关部门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河道侵占及面源污染治理,全面开展污水排入管网许可,加快推进劣V类水体治理等工程建设;督导各辖区、各相关部门规范饮马河流域畜禽粪污处理;督导市城市管理局、农安县、九台区、双阳区完成垃圾渗滤液处理任务。

  三、整改措施

  (一)强化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1.充分发挥各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调度和监督督导作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反馈、处理工作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强化推进问题整改。严格执行《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案件整改复查复核工作办法》,落实基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确保督察反馈中涉及我局的问题和交办群众信访案件中涉及我局的信访案件加快整改、彻底整改,杜绝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防止问题反弹,提升整改质量。

  2.深化落实领导包保、清单式管理、调度推进、定期通报、督查督办、考核问责、信息公开、整改销号等8项制度,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等4个清单和“整改问题账、举一反三账、长效机制账”等3本账,做实做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持续保持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加大入河排污口治理力度;加快劣Ⅴ类水体治理等工程建设。

  1.深入落实地表水生态环境工作专班机制,强化推动各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完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压茬推进,定期督导。深化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查、测、溯、治、督、评”精细化工作模式,督导提升干支流水系综合整治工作水平。

  2.强化劣V类治理工程督导调度,明确责任,压茬推进。对确因疫情等原因无法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的项目进行帮扶,研究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解决办法,推动工程加快建设,发挥治污效能。

  3.强化排水进入长德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工业废水达到长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要求。

  4.加大规模畜禽养殖企业监管力度,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有效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四、整改成效

  (一)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执行《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案件整改复查复核工作办法》,落实基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群众信访案件加快整改、彻底整改。先后组织各地、相关部门开展督察反馈问题和信访案件销号清零行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生态环境领域大排查等专项行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市生态环境局落实了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12月24日印发实施的《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长办发〔2020〕66号),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深化落实了领导包保、清单式管理、调度推进、定期通报、督查督办、考核问责、信息公开、整改销号等8项制度,建立了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等4个清单和“整改问题账、举一反三账、长效机制账”等3本账,做实做细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三)截至2020年年底,全市9个国考断面全部达到了“十三五”考核标准,劣Ⅴ类水体全部清零,优良水体比例再创新高,水质状况为历史最好水平。

  (四)成立了地表水生态环境专班,创新实施了“查、测、溯、治、督、评”工作机制,每月印发流域水质简报,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形成水质通报,绘制污染地图及手册,发送至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责任部门。定期调度劣Ⅴ类工程进展,帮扶推进工程实施,截止2020年年底,全市232项工程已全部完工。

  (五)加强企业监管力度。一是严格依法执法。把污水厂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在对污水厂监管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不整改不放过、不达标不放过。二是加强在线监控和监测。通过观察在线监控、监测图像和数据,掌握进出水量、处理和排放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到现场及时处理。三是注重一线指导。每次到场检查,通过查、看、问,基本掌握污水厂运行、管理情况。对存在问题,要求厂方负责人参与分析和解决,及时整改。四是做好驻厂式监管。提高污水厂的检查频率,通过现场查看和执法检查,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设施正常运行,每月对污水处理厂出水进行监督性监测,要求污水处理厂加强人员值守、完善台帐记录、污泥规范处理等工作,督促污水厂落实环保制度。通过有效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和稳定达标。

  (六)召开专家论证。中韩示范区城建办分别于2021年1月7日、2021年1月30日两次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就生化系统瘫痪问题,形成《关于长德污水处理厂2021年元旦期间进水异常分析及确保污水厂正常运行讨论会意见》《柏林水务长德污水厂元旦期间生化系统瘫痪的致因专家论证意见》。根据专家意见,为保证硝化、反硝化系统运行,提高生化池水温,尽快恢复生化系统活性,制定了生物池保温方案,并于2021年2月10日完成生化池扣棚等整改相关工作。同时,通过公务员驾驶舱、书面送达形式分别向德惠市人民政府、米沙子镇人民政府致函,要求对排水生产企业进行彻底跟踪调查,彻底消除工业企业超标排放情况。

  (七)污水厂整改成效。一是污水处理厂加强自身对进水水样采集次数及检测频次,最大限度增加对进水水质的监控,便于掌握进水水质情况及时调整运行工艺。组织人员检查次氯酸储量、次氯酸投加装置;订购次氯酸钠;检查碳源储量、碳源投加装置;制定应急方案,通知休息员工随时待命。二是生态环境分局与污水处理厂联合对长德及米沙子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及夜间巡查。通过长期不定时巡查与采样主动掌握管网水质变化情况,为水厂日常运行提供提前预警。三是投加次氯酸钠保证出水达标,2021年元旦期间累计投加次氯酸钠约130吨。为保持微生物活性、培养新微生物投加碳源约25吨。向生物池投加活性污泥,同时加强排泥,对生物池已中毒活性污泥进行置换。投加活性污泥约700吨,同时增大絮凝剂、混凝剂投加量。

  (八)印发《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执法工作指南》,对规模畜禽养殖场执法目标、执法程序、执法内容进一步明确,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执法提出更加全面化精细化的执法要求。

  (九)完善健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各地先后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开展专项整治、排污情况调查、问题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全面排查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粪污去向、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情况,建立排查台帐,强化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依法查处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设施不运行、粪污乱堆乱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有效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14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高博妍

  电  话:0431-85378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