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执法人员工作调动、退休、证件丢失等原因,根据《吉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现对长春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进行清理,注销原有执法证件。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的执法证件即时失效,任何个人不得持注销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其他活动。现将22名行政执法人员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以下人员不得从事任何行政执法活动,特此公告。
编辑:蔡露露 复审:赵欣颖 终审:李春晖
附件:
注销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名单.xls因部分执法人员工作调动、退休、证件丢失等原因,根据《吉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现对长春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进行清理,注销原有执法证件。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的执法证件即时失效,任何个人不得持注销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其他活动。现将22名行政执法人员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以下人员不得从事任何行政执法活动,特此公告。
编辑:蔡露露 复审:赵欣颖 终审:李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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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