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招标采购活动,提高招标采购质量和效率,增强招标代理机构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加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代理机构选用的规范性透明度,现就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招标采购任务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招标采购任务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
2、服务内容:接受委托后,应按照局机关相关项目要求完成相关手续办理、编制采购文件、组织论证、开标、评标、发布中标公告、妥善解决质疑、投诉、协调合同签订及验收工作、资料汇编入档等。
3、入围家数:50家。
4、入围方式:以完整报名资料先后顺序为准,如报名家数超过50家将以报名资料合格的前50家入围,如不足50家,将以报名合格的供应商直接入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需在吉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网上登记,并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可查询。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5、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资料
1、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分至下午16: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邮箱报名
3.方式:线上报名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至邮箱189267240@qq.com中。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联系方式;
(3)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截图。
四、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发布。
五、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930号
联系方式:王新军18043618188(办公电话)
编辑:蔡露露 复审:赵欣颖 终审:李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