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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 具备大气和水质查、测、溯工作能力企业的通知

时间: 2025-04-23 10:32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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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完成我市大气和水质查、测、溯工作任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大气和水质查、测、溯工作能力企的业,共同开展长春市大气和水质查、测、溯项目,项目相关内容和要求如下:

  1.大气类:

  (1)市区内以全市国控空气自动站点为中心,对半径5公里范围内的污染因素开展排查、监测、溯源;

  (2)对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内省控站点半径2.5公里范围内的污染因素开展排查、监测、溯源;

  (3)重污染天气时,配合市局开展专项行动,有针对性进行排查、监测、溯源。

  2.水质类:

  对全市重点流域开展排查、监测、溯源(包括农业面源污染、河道排污口、流域内重点排污单位)。

  3.有关要求:

  (1)人员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监测能力,尤其是对安装在线监测的企业具备比对监测能力;

  (2)各意向单位可选择大气或水质查、测、溯工作中的一类(大气类或水质类)参与,也可两项均参与。

  (3)各意向单位要对标先进城市,先进经验做法,撰写工作方案;

  (4)如有意向参与,请于2025年4月25日15时前,将企业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资质证书、在岗人员清单、设备清单,并明确参与类别(大气类或水质类),形成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发送至ccshjjjcc@163.com。

  (5)请各报名单位于4月28日上午9时前,将工作方案发送至ccshjjjcc@163.com。

  联系人:周媛媛     电话:13694300988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3日

  

 

 

 

编辑:蔡露露 复审:付朝臣 终审:李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