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排污许可管理办法》(部令第32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排污单位需继续排污的,应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申请延续;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审批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
现将下列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排污许可证予以注销,相关注销信息同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告。
特此公告。

编辑:蔡露露 复审:张海涛 终审:王占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排污许可管理办法》(部令第32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排污单位需继续排污的,应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申请延续;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审批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
现将下列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排污许可证予以注销,相关注销信息同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告。
特此公告。

编辑:蔡露露 复审:张海涛 终审:王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