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全社会广泛深入开展温室气体减排行动,积极推进碳普惠体系建设,根据《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长春市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环管〔2026〕4号)的有关要求,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长春市碳普惠方法学(以下简称“方法学”),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征集领域
绿色出行领域碳普惠方法学、资源循环利用领域碳普惠方法学、可再生能源领域碳普惠方法学、低碳消费领域碳普惠方法学、生态碳汇领域碳普惠方法学等。
二、申报要求
(一)符合国家和省、市生态文明政策导向,具有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等协同效益,有利于引导社会绿色低碳发展的领域,优先选取区域代表性、统计基础好、数据可获得性强的项目或场景类别。
(二)拟申报的方法学应当符合本市实际情况,核算边界清晰,遵循额外性、真实性、唯一性原则。方法学编制的语言应当精炼、通俗、准确。产生的减排量应当可测量、可追溯、可核查。
(三)鼓励对减排效果明显、社会期待高、技术争议小、数据质量可靠、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具的行业和领域提出方法学建议,其额外性可免予论证或简化论证。
三、申报对象
从事相关领域方法学研究,具备方法学编制技术条件,有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或碳普惠相关工作实践经验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个人等。
四、申报程序
申报对象应编写方法学文本、编制说明,并填写《长春市碳普惠方法学备案表》(见附件),于2026年11月1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xmb7110@163.com),我局将组织对各单位提交的方法学建议进行评估、遴选,择优分批次发布相关方法学。
联系人:张连叶 联系电话:85389313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19日
编辑:蔡露露 复审:张海涛 终审:王占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