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对上级政策法规研究透彻,把政策读懂、弄通、吃透、用好,深入学习《关于深入推进长春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确赔偿方面的原则性问题。法检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排查生态环境损害的案件线索,加强案例筛查,对符合赔偿条件的,及时启动赔偿程序,做到应赔尽赔。要在案例实践中总结经验,为完善制度体系提供实践依据。
要结合业务实际,认真梳理管理职责,确定本领域的重点。要把生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有力保障,推进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方案(试行)》,提高企业污染赔偿能力,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到位。
加强对赔偿义务人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自主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复的全过程监督,强化对修复效果的评估,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修复效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要充分依托督察督查,深入推进改革,体现出打先锋、站排头的争先进位看齐意识,更好地推动改革全面落实。
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市中院、市检察院、市财政局、市建委、市规自局、市水务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司法局、市林园局、市畜牧局、市金融办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