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召开物料堆场及商品混凝土企业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会议

时间: 2020-07-22 16:36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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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物料堆场、裸露地面、商品混泥土工业企业扬尘治理工作,7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召开了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会议。永春镇、乐山镇政府及企业负责人30余人参加。

  会上,对《长春市扬尘污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长春市朝阳区扬尘污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长春市商品混凝土企业扬尘污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朝阳区商品混凝土企业扬尘污染集中整治标准》(试行)进行解读。同时提出扬尘污染防治的具体要求。一是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相关企业全部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列出整改计划,按期完成整改。二是要落实物料堆场、装卸区域周边保持密闭,配备抑尘、喷淋等防尘设施,不露天作业,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厂区清扫、洒水等制度。三是加强车辆管理,对运输易遗洒、飘散货物的车辆,必须进行密封运输;要配置车辆清洗专用设施,车辆未经清洗不得出厂;四是加强裸露地面及未硬化的厂区道路管理,裸露地面有条件的要进行绿化,没有条件的要进行覆盖。厂区裸露地面要定期清扫、喷淋,保持无粉尘。四是强化监管执法,对屡犯屡改,屡改不到位的企业启动按日计罚,报请政府予以关停取缔。

  胡晓明副局长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更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政府是服务企业、帮助企业,绝不袒护、纵容企业违法行为,我们分局坚决落实市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对监管标准执行到位、监管到位、落实到位。要落实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坚持守法经营。要强化联合执法监管,对不整改的企业要依法关停。要全面落实整改标准,确保省督察反馈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要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不断强化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区域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