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冬季危险废物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市生态环境局长春新区分局坚持源头防控、过程监管、末端治理、后果严惩,筑牢危废管理“防火墙”,确保危险废物动态清零、管控无死角,助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一是指导企业完成危险废物标识更换等工作。强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开展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合日常检查、“双随机”抽查及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百日攻坚”行动等活动,指导涉危废企业按照生态环境部《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及时更换危险废物标签、贮存分区标志以及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定期检查危险废物标识标志是否填写完整、有无脱落、破损和脏污等影响信息识别的情形。对未按要求设置标识标志、实行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存放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
二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要求。要求企业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及时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填报生产经营报表,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并及时在吉林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内录入电子台账,确保纸质台账和电子台账数据信息一致。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在危险废物转移时通过吉林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统一编号的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实现危险废物转移全过程可监管、可追溯,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监督留痕、责任可究”闭环。通过多项举措帮助涉危险废物企业进一步明确危废日常管理各项要求,指导其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体系,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责任。
三是要求企业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积极引导企业按照要求对自己生产经营情况申报、管理计划备案、电子转移联单、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相关法规标准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及时查漏补缺,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要求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转移等环节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完成,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通过规范化评估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按照“突出重点、覆盖全面”原则,确保评估范围覆盖全面,结合实际细化评估指标,强化评估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下一步,长春新区分局将持续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督促涉危废企业规范危废管理工作,筑牢危险废物领域环境安全监管防线,确保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