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环境执法效能,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扎实、业务过硬、监管有力、服务优良的环境监察执法队伍,近期,市生态环境局莲花山分局细化执法监管相关工作措施,促进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化、标准化。
规范程序,主动作为
全体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严格规范程序,在做好统一制服、表明身份、亮证执法的基础上,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及权利义务等内容。对执法记录影像证据完整留存,强化全过程记录的规范性。同时,结合“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等要求,主动作为,为企业答疑释惑,帮扶企业解决疑难杂症。
全面排查,立行立改
严格对照《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要求深入排查执法人员在环境信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对排查出的2个一般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力求迅速见效。
完善机制,严格落实
对立案的执法决定建立立案审核机制,保证执法人员查处环境问题及法律适用的精确性。对所有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决定均开展法制审核,经过分管科长和分局主要负责人两级审核后,再报送市局法规处审核。坚持严格依法对法审核,扎实开展重大执法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精准提高工作效力,保障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