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吉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拟对2023版《长春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重新印发,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7日-8月21日
举报电话:0431-85378620
编辑:蔡露露 复审:张海涛 终审:王占龙
附件:
长春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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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吉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拟对2023版《长春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重新印发,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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