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长春市2026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修改版)》的通知

时间: 2026-03-30 09:58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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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局属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分局:

  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生态环境部最新修改意见清单,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长春市2026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进行了补充完善,形成了《长春市2026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修改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加强环境监管,督促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长春市2026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长春市2026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修改版)》

 

 

 

 

长春市生态局环境局

  2026年3月25日

  
 
 
 
编辑:蔡露露 复审:李长磊 终审:王占龙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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