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长春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长春合心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单位提出的长春合心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智能工厂研发建设项目等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长春合心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单位所提请求。
批复名称:关于长春合心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智能工厂研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经环建表〔2017〕22号
批准时间: 2017年5月19日
批复名称:关于长春市兴达锅炉件厂井盖、井篦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经环建表〔2017〕21号
批准时间: 2017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