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5天,报告表3天。
公示日期:2019年5月23日-5月28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8779723 (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011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
公示版--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升级改造项目(新厂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