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日期:2019年12月2日-12月5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8779723 (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0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5天,报告表3天。
公示日期:2019年12月2日-12月5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8779723 (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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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公示-长春油田昌10区块减氧空气重力驱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