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油田昌10区块减氧空气空气重力驱工程受理公示

时间: 2019-12-02 15:33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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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5天,报告表3天。

公示日期:2019122-12月5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8779723 (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编:1300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5天,报告表3天。

公示日期:2019122-12月5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8779723 (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编:130011

附件:

公示-长春油田昌10区块减氧空气重力驱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