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10天,报告表3天。
公示日期:2020年3月26日-3月31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8779723 (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011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
公示- 一汽锻造(吉林)有限公司轴齿三厂水处理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