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天明盛科技有限公司OLED OCA光学胶制造销售项目受理公示

时间: 2021-12-29 20:51 来源: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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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10天,报告表3天。

  公示日期:2021年12 月 29日-2022年1月12 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1186312

  通讯地址:长春市金汇大路1577号中韩大厦

  邮    编:130000

编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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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

长春天明盛科技有限公司OLED OCA光学胶制造销售项目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德贤路与尚德大街交汇长德智能装备产业园(东经125.466675094°,北纬44.088917205°)

长春天明盛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省卓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