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我局对吉林省晴天环保科技处理中心有限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核,认为该公司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拟同意该单位延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医疗废物),现予公示。
申请单位:吉林省晴天环保科技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经营设施地址:长春市九台区苇子沟镇大苇村六队
法定代表人:丁秋云 编号:2201130010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处置
经营类别及规模:120t/d焚烧炉焚烧处置医疗废物HW01(841-001-01、841-002-01、841-003-01、841-004-01、841-005-01),年经营规模5000吨;原高温蒸气灭菌医疗废物处置设备作为检修和应急处置医疗废物的备用设施。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3年2月11日至2028年2月10日。
公示时间: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8日
如有异议,请署名电话或书面联系我局。
地址:长春市华新街700号(市委市政府西侧)
联系人: 张毅 电话:0431-88779726(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