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2023年1月29日-2023年1月31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8779723 (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市府北路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022
编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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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
第一净水厂次氯酸钠投加系统改造项目 |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第一净水厂厂区内 |
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 |
长春众创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南关区第一净水厂厂区内,不新增用地,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长春市南关区第一净水厂厂界北侧为闲置用地,东北侧为卫星花园,西侧45米处为税苑花园。本项目位于第一净水厂厂区东南角,北侧为库房,东侧为厂界绿化带,隔绿化带为伊通河,南侧为厂内道路,隔厂内道路为库房,西侧为厂内道路,隔厂内道路为综合楼,距离本项目最近环境敏感点为西南侧202米处的卫星花园。项目总投资为794.17万元,新建一栋占地面积297平方米的次氯酸钠生产及投加车间,在车间内安装一套次氯酸钠生产投加设备。同时,在厂内既有管沟内铺设投药管线,长度约960米;另外,新建管沟并铺设投药管线长度约80米;拆除原有液氯储罐13个。本项目建设不改变现有净水能力。本项目采暖依托厂区现有集中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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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扬尘对附近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产生影响;施工废水、生活废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施工机械噪声对区域声环境产生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产生影响。 (二)运营期软水溶盐工序产生的纯水制备废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泵类、风机等设备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废弃氯化钠包装袋、软水器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一般固体废物在处理不当时将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次氯酸钠等风险物质在使用和运输中可能发生的泄漏等风险事故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